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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接受金龙羽委托代理知识产权刑事诉讼,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

2024-06-03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涉及侵害金龙羽集团知识产权的终审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相关被告人侵害金龙羽集团知识产权罪名成立,均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均不适用缓刑。该案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吴永富作为刑事被害单位代理人,参与审查起诉阶段,并到庭参加一审诉讼、二审诉讼。

 

金龙羽集团为深圳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82),集团成立于1996年,并自2007年开始进行集团化管理,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集团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与销售,并对外提供行业产品检测服务,其名下“金龙羽及图”为中国驰名商标。华商自2017年开始为金龙羽集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至今。

2021-2022年,林某(化名)、王某(化名)、郑某(化名)及相关单位未经金龙羽集团同意,在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外皮喷涂“金龙羽集团金龙羽牌”并对外销售。2022年5月-6月,相关被告人被羁押后均被取保候审。华商作为金龙羽集团的法律顾问,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接受集团委托,指派高级合伙人吴永富作为被害单位代理人,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一审判决作出后,相关被告人即被逮捕并羁押于某看守所。

吴永富

华商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资本业务及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