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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英美法训练营”十期培训总结

2024-07-31

 

 

自今年5月启动以来,华商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英美法训练营”已完成了十期培训。该项目特邀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香港大律师孙子恒作为导师授课,培训内容涵盖合同法、证据法、侵权法等英美法系核心法律领域,旨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为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提供涉外法律理论和实务培训,致力于培养一批满足涉外法治建设需要的专门型、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为涉外法律服务添劲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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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回顾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系统学习涵盖了从合同订立到履行的各个环节。首先,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四个步骤:要约、要约的终止、承诺和对价。要约是合同形成的第一步,涉及一方提出合同条款;要约的终止讨论在何种情况下要约会失效;承诺则指接受要约的行为和条件;对价是指合同双方所提供的价值或利益,以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抗辩主要包括七种常见类型:行为能力、重大误解或协议、胁迫、不正当影响、显失公平、欺诈以及其他抗辩。这些抗辩理由可用于质疑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部分解决了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签约前口头证据的适用、行为如何构成合同条款、统一商法典中的卖方质量保证及其责任限制条款、货物灭失风险和合同履行的标准与要求。

关于不履行合同的免责理由,介绍了中外合同法中的相关法理和精神。例如,美国合同法和中国合同法中都有类似的“不安抗辩权”,即当一方合理怀疑对方可能无法履行合同时,可以书面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合同法中的救济措施包括特别履行或禁令、保留使用权卖方的取回权、附带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金。特别履行和禁令是法院命令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保留使用权卖方的取回权是在买方违约时卖方取回货物的权利;附带损害赔偿是因违约产生的附带费用;间接损失赔偿金则是因违约间接产生的损失,例如利润损失。

最后,第三方问题板块解释了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问题,通过明确受让人、转让人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理清“谁可以诉谁”的问题。通常通过绘制转让权利义务三角图来展示各方关系。通过这个学习框架,可以系统地掌握和应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在学习以及夯实专业知识的同时,孙子恒大律师以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通过实物演示等动静结合的互动方式,使抽象的概念栩栩如生。这种专业知识的分享方式深受学员喜爱,营造了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

 
 
 
 
 
 
证据法
(二)

学习证据法时,比较了大陆法系的调查制与英美法系的对抗制的差异,并深入理解证据在英美法系交叉询问中的使用。重点内容包括证据的分类和处理原则,旨在帮助律师在审理过程中判断哪些证据可以被接受,哪些需要被排除,以及如何质疑证据的可信度。

证据分类涵盖了相关性、品格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书面和其他物证以及特权。证据处理原则包括公共秩序排除、对可信度的质疑以及程序上的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法庭首先会根据证据的分类确定其性质,然后应用处理原则来决定是否接受该证据以及如何使用。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如果陈述人未出庭,其证言且被告之前没有机会进行交叉询问,那么依据对质条款,该证言将不被采纳。即便传闻证据规则没有排除该证据,因违反对质条款,其仍然不被接受。

联邦证据规则和加利福尼亚证据法在证据采信和排除方面存在差异。虽然两者在证据的相关性、传闻证据的排除规则和特权的处理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程序性考量和对可信度质疑方面的例外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质疑被告或证人的可信度时,联邦证据规则允许涉及不诚实或虚假陈述的轻罪证据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均可采纳;而加利福尼亚证据法允许采纳的范围较窄,需通过更严格的平衡测试。这意味着加州法庭更可能排除这些证据,特别是在民事案件中,以避免不公平的偏见。

 
 
 
 
 
 
侵权法
(三)

侵权法的学习通过深入讲解侵权思维导图和故意侵权的内容,构建了系统的知识体系,促进思维的碰撞与融合。培训期间,特邀孙子恒大律师分享丰富的侵权法案件经验,以其在侵权法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学员们带来实战分享,现场气氛热烈,学习氛围轻松愉快。孙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故意侵权、过失侵权、严格责任和产品责任。

例如,在故意侵权案件中,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签署了一份书面同意书,授权球队医生进行膝盖手术。在运动员接受全身麻醉后,球队医生请了一位世界著名的整形外科医生进行手术。尽管外科医生的技能优于球队医生且手术也很成功,但运动员可以以超出同意范围为由,对球队医生提起侵权诉讼。

此外,还要求重点掌握替代责任、连带责任、丧偶损失等情形和构成要件,诽谤侵权、隐私侵权等考试考察方式和分析框架。替代责任指在特定情况下,雇主为雇员的行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涉及多方共同责任;丧偶损失是指因配偶受伤或死亡导致的损失。诽谤侵权和隐私侵权也需深入了解其法律标准和适用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孙子恒大律师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和生动的实物演示,信手拈来众多案例,将复杂的法律问题生动地呈现并解释清楚。参加学习的律师们深感获益,现场讨论氛围热烈,学习过程愉快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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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  点
 
 
 
 
 
 
培养涉外法律新星:深入了解英美法体系的机会

本次训练营为青年律师提供了解英美法体系的机会。青年律师是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未来之星,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课程与活动,青年律师们得以近距离接触并深入了解英美法系的运作机制与思维方式,为他们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与英美法律专家的交流等多种形式,青年律师不仅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还拓宽了国际视野。这些经验不仅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国际法律环境,也增强了他们在涉外法律服务中的竞争力。此外,律所还鼓励青年律师参加国际法律研讨会和交流项目,为他们提供更多展示和锻炼的机会。

这种培养模式不仅提升了青年律师的专业素质,也促进了中外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青年律师们将在未来的涉外法律事务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和国际法律合作贡献力量。

 
 
 
 
 
 
资深涉外律师回炉重造,港澳律师协力共进

许多涉外律师借此机会重返英美法学习,不仅重温了基础法律知识,更在港澳律师导师的引领下,实现了自我能力的再提升,为职业生涯注入了新的活力。这次培训不仅是对涉外律师的再培训,更是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合作的有益尝试。通过共同学习和交流,双方律师在实践中将不断碰撞出新的法律火花,互相借鉴彼此的经验与专长,提升整体法律服务的质量。相信跨区域合作的模式,将为进一步深化两地法律界的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为培养更多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律师提供宝贵的经验。

 
 
 
 
 
 
加强律师交流与合作,创造业务合作机会

通过这些培训和合作项目,不仅加强了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为他们创造了宝贵的业务合作机会。参与者在学习和实践中建立了深厚的职业关系,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见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通过这种合作,律师们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国际视野,还在繁忙的职业生活中获得了难得的精神升华和放松机会。律所组织的活动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不仅可以学术探讨,还可以放松身心,交流感情,增强团队凝聚力。这种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进一步促进了业务的合作与发展,帮助律师们在职业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和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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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华商积极响应这一政策,推出了系列涉外律师培养计划,致力于推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践行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理念,努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通过一系列专业培训和实务操作,旨在培养出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优秀涉外律师,为国家的涉外法治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在全球化进程加速和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法律环境和日益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们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这种培养模式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体律师的职业能力,更推动了中外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通过持续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律师们将工匠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国家的涉外法治事业贡献力量。通过终身学习和不断创新,将引领中国涉外法律服务迈向更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