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共建实习基地
6月1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助理院长龚文高博士一行到访华商共议实习基地建设与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座谈,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出席活动。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实习基地揭牌仪式,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学院经理周晓慧,学院升学与就业发展团队执行主管张秋媛、翁宝华,执委会主任曾铁山律师,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肖燕律师,副主任、合伙人王偕林律师,张帅博士,郭珂瑜律师,行政总监王飞参加座谈。
此次,双方协定在华商律师事务所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学生法律实习基地,致力于双方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务实而深入的交流。
座谈中,龚文高助理院长表示,本次合作是双方观念与理念高度契合的结果。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致力于培养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与华商涉外律师的培养目标高度一致。针对涉外法律人才以及服务法律语言人才的缺口,此次合作将结合双方的资源和平台优势,实现共享共赢,为双方人才培养和发展带来重要的契机和发展局面。
高树主任向龚文高助理院长一行重点介绍了华商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基本情况,并表示涉外业务是律所进一步完善新型国际化战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高树主任说,一个人打不过一个团队,一个团队打不过一个系统,一个系统打不过一个趋势。在“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推进以及国家“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大背景下,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迎来了崭新的历史机遇,华商也迈入高级别发展阶段。高树主任对此番合作的务实性和深度性表示肯定,并表示将律所涉外相关的活动资源开放给学生,让学生们能够直接接触涉外前沿实务,尤其是欢迎学生参与“春笋计划”。高树主任说,华商正在大力推动涉外业务发展,“春笋计划”应运而生,该计划拟在3年内培养200名涉外法律专业人才。
执委会主任曾铁山律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龚文高助理院长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签约仪式后,龚文高助理院长代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向肖燕主任、王偕林副主任颁发2022/2023学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职业导师的荣誉聘书。
此次签约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时代背景下,华商总所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合作发展涉外优质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龚文高助理院长表示,非常珍惜和重视与华商的此次合作,愿双方携手在涉外人才培养领域开展深层次探索,实现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