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为道,聚力同行——华商首期总分所体系化“破产实务”专题培训圆满结束
1月11日至14日,华商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破产委”)联合行政专业建设与分所运营部在华商律师国际中心举办了首期总分所体系化“破产实务”专题培训。
执行合伙人、破产委主任徐江华律师,合伙人、破产委副主任刘慧律师,合伙人、破产委秘书长温迪律师,合伙人、破产委副秘书长胡隽律师,破产委副秘书长姜涛律师与专职律师陈沁、万金龙、肖美进行专题授课,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约600余人参与培训。
培训伊始,徐江华律师以深圳地区为例,围绕“管理人办理清算案件流程”主题展开了详细介绍。徐律师罗列了破产实务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指引并对重点条文进行解读;另外,徐律师还全面讲解了“管理人工作轴”和深圳地区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办案流程;最后,徐律师同大家分享了破产团队做大做强管理人业务的三大要素为精诚团结、不计得失、荣辱与共的工作理念;要有吃苦耐劳、执著深耕、持续奋斗的长远目标;要通晓破产法基本理论与熟读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并妥善处理好破产案相关方的合理利益诉求。
随后的专题培训中,温迪律师以“债权人会议召开与财产调查实务”为主题进行分享,主要讲述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内容、召开方式,债委会的组成,以及债务人财产的范围、调查与处置。温律师对上述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方面的实务解读,将具体办案过程中发现和总结的问题与大家做了进一步的探讨。同时,温律阐述了在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处置过程中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而保证管理人自身的“勤勉尽责”。
姜涛律师围绕“管理人债权审核工作实务问题”,分别从管理人团队与制度、债权申报通知、申报材料接收、债权登记以及审核展开阐述。其中,主要针对债权审查的形式、类型及注意事项作了进一步补充,要坚持客观中立、化解纠纷、避免增加诉讼数量、疑难问题请示法院的审查原则,总结出对待债权审查工作要求细致、分工协作要紧密、专业负责、认清管理人地位。
肖美律师针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确认”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主要阐述了职工债权的申报、分配顺位以及种类,并对经济补偿金计算和其他职工债权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探析,详细讲解了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和第三人能否提出职工债权异议的问题。
刘慧律师结合自身所经办的案例对“律师从事强制清算业务流程”作了实务分享,主要讲述了强制清算程序的法律依据、具体流程,并围绕经办的某拟上市公司作为股东的强制清算案件、某国有企业作为股东的强制清算案件和香港股东作为申请人的强制清算案件展开详细讲解,同时分享了其在办理该类案件后总结出来的心得体会与实务技巧。
万金龙律师以“管理人从事破产和解业务”为主题,在对破产和解进行概述之后,主要围绕破产和解业务的基本流程作了详细解析,提出了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国内企业家往往谈破色变。在大多数债权人同意和解的前提下,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民事和解或者债务重组的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陈沁律师从管理人角度出发,围绕“接管工作”过程中的实务问题展开讲解,分别列举了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法律依据,讲述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前后各阶段所面临的主要工作,告知大家破产管理人接管工作中的风险点并提出宝贵的防范建议。
胡隽律师对“管理人从事破产重整业务”的流程展开了详细讲解,主要内容包含破产重整案件的流程、时限、管理人一般职责;此外,提出在关联企业合并重整、预重整以及债转股等特殊情形下管理人的职责;并分享了当前实务中存续式重整、清算式重整等几种常见破产重整业务模式。
徐江华律师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此次专题培训由8位律师分别从破产重整、和解与清算三大业务类型展开讲述,并围绕“债权申报”、“资产审核”等破产实务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同时,也希望将来能有更多从事“破产实务”的同仁加入我们的授课团队,通过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我们的破产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随后,徐江华律师针对现场律师的提问进行了专业答疑。
首期整场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本次“破产实务”专题培训分别由8位专业律师从“破产实务”的角度向大家作了精彩讲解,既让大家对破产法律法规和破产案件的办理总体情况有所了解,也让大家学到大量破产实务的办案技巧,学以致用,受益匪浅。大家对本次培训意犹未尽,希望以后类似这种体系化培训活动能够形成常态化机制,以推动我们华商办理破产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