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21年度人才租赁住房公示公告
2021-04-26
根据《福田区关于办理租赁合同续签手续的通知》,现对拟承租人员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4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附表: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