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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助力富力地产成功发行142.7亿元公司债券(2018年度)

2019-01-02

    近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成功发行,发行规模70.2亿元,本期公司债券为2018年度单期发行规模最大的地产公司债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华商所高级合伙人彭书清律师牵头主办,何玲波律师承办,周昊臻、黄启发、冯小燕等人共同协办。

    2018年度,彭书清律师团队已服务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完成142.7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其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10.2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2.5亿元,并协助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完成71.7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5年成功发行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是一家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建筑施工、销售、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目前已进入广州、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海南、杭州、深圳等80多个城市及地区,并在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境外市场拓展业务,是一家综合实力持续位居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列的企业,在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主办的 “2018中国房地产500强”中排名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