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
- 湘潭大学 法学学士
职业履历
- 2006年7月-2007年9月 深圳仲裁委员会 科员
2007年10月至今 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
金融犯罪辩护、商事仲裁
代表性项目
1.光大银行前员工林某某信用卡诈骗案无罪
2.朱某合同诈骗案无罪
3.涉案金额2200亿元的即时通讯软件闲聊APP涉赌案,公司高管相对不起诉
4.徐某某收购苹果手机全新拆机主板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存疑不起诉
5.徐某涉嫌强奸案存疑不起诉
6.赵某涉嫌强奸案存疑不起诉
7.程某某诈骗案判处缓刑
8.特力A操纵证券市场案
9.东莞特大红油走私案
10.全国首宗污油水走私案
11.全国首宗手机软件扣费盗窃案
12.胡济舒(张子强团伙二号人物)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13.深圳“麻布矮哥”涉黑专案
14.深圳松岗“2·01”涉黑专案
15.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受贿案
16.深圳市委原副秘书长受贿案
17.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受贿、滥用职权案
18.原东莞市人民法院某助理审判员受贿案
19.刘某某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改判二年
20.“烟雨红尘”小说网涉黄案,创始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改判五年
21.樊某某与股东合伙投资纠纷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职务侵占罪建议量刑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2.苏州知名包装制品行业民营企业家吴某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二审改判十年
23.宫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发回重审后改判十年
24.深圳首宗艺术品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创始人被检察机关指控集资诈骗罪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法院改变定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5.深圳首宗新三板公司转卖股权非法集资案
26.华盟金融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创始人和高管一审判处缓刑,二审均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27.e租宝、合时代、i财富、每天美贷、净净贷、融促汇、前海湾、吆鸡理财、红岭创投等十多家p2p平台非法集资案
2.朱某合同诈骗案无罪
3.涉案金额2200亿元的即时通讯软件闲聊APP涉赌案,公司高管相对不起诉
4.徐某某收购苹果手机全新拆机主板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存疑不起诉
5.徐某涉嫌强奸案存疑不起诉
6.赵某涉嫌强奸案存疑不起诉
7.程某某诈骗案判处缓刑
8.特力A操纵证券市场案
9.东莞特大红油走私案
10.全国首宗污油水走私案
11.全国首宗手机软件扣费盗窃案
12.胡济舒(张子强团伙二号人物)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13.深圳“麻布矮哥”涉黑专案
14.深圳松岗“2·01”涉黑专案
15.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受贿案
16.深圳市委原副秘书长受贿案
17.陆丰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受贿、滥用职权案
18.原东莞市人民法院某助理审判员受贿案
19.刘某某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改判二年
20.“烟雨红尘”小说网涉黄案,创始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审改判五年
21.樊某某与股东合伙投资纠纷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职务侵占罪建议量刑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2.苏州知名包装制品行业民营企业家吴某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二审改判十年
23.宫某某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发回重审后改判十年
24.深圳首宗艺术品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案,创始人被检察机关指控集资诈骗罪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法院改变定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5.深圳首宗新三板公司转卖股权非法集资案
26.华盟金融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创始人和高管一审判处缓刑,二审均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27.e租宝、合时代、i财富、每天美贷、净净贷、融促汇、前海湾、吆鸡理财、红岭创投等十多家p2p平台非法集资案
课题/政策研究
《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反洗钱合作现状及建议》(华商律师微信公众号)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的疑难问题》(《华商法律评论》)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的疑难问题》(《华商法律评论》)
职业资格
200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17年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2017年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荣誉/社会职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特邀委员
华商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深圳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五届仲裁员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第三届仲裁员
柳州仲裁委员会第七届仲裁员
深圳市平江商会理事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特邀委员
华商律师事务所第一届、第二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深圳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五届仲裁员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第三届仲裁员
柳州仲裁委员会第七届仲裁员
深圳市平江商会理事
工作语言
汉语、英语